转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致全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作者: 时间:2021-03-23 点击数:

各位考生:

你们好!

我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0—11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健康平安顺利参加考试,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自学考试的考生请于3月27日起,每天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监测等个人疫情防护工作。4月1日开始,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打印《江西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如实填写下端的《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二、认真做好考前准备。考生凭《江西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要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做好考试文具等准备。

三、积极配合安全检测。考生须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到达规定考场,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入场安全、身份检查,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参加考试。

四、认真仔细答题。自学考试大部分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部分课程为60分钟,以试卷标注时间为准),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2:30—5:00。考试中,请考生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粘贴好考生信息条形码,认真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造成答题卡无效,其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所有课程笔试都须在答题卡上相应的位置答题,否则其答题内容无效。考试结束后,请携带好随身物品和证件,按照监考老师的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诚信参加考试。考生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有关涉及考试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做到诚信应考。

六、江西省自学考试政策、规定的颁布,考生报考成绩、毕业等相关信息查询均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为准!考生切勿轻信社会上各种非法中介和“助考”机构的蛊惑,避免上当受骗。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自学成才!

 

附件:《江西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及《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样表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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