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考办关于“统考”异地报告的文件规定

作者: 时间:2012-06-09 点击数: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网考电函[2012] 01

 

关于2012年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

跨省异地报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随着网络教育统考规模的不断扩大,考生跨省异地报考的数量明显增加。根据网考办多次的巡查暗访,以及有关试点高校和考生的反馈和举报,发现跨省异地借考存在巨大的统考风险,甚至给某些不法机构提供非法盈利的机会,损害考生根本利益,破坏统考公平和严肃。针对跨省异地借考中存在的乱像,统考各方和院校同仁强烈呼吁停止跨省异地借考,减少统考风险,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学习和考试环境。

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统考考风考纪建设的要求,网考办决定从2012年开始,暂停常规的个人及集体跨省异地报考。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学生,必须通过以下流程申请:

1、考生向网院或省级电大提出申请,网院和省级电大严格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考生统计后盖章,院长和省级电大主管校长签名后报网考办。先将统计材料传真至网考办,原件随后快递至网考办,试点高校复印备案。

2、网院和省级电大需报送的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320124月统考异地报考的申请信息请于2012220日前报网考办。过期不予办理。

4、网考办按网院和省级电大报送的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给予特殊报考处理,并及时通知考生自行完成网上缴费。

5、根据统考违纪处理办法,有替考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统考资格,网考办将对跨省异地借考的考生进行重点监控。

6、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育花

联系电话:01051284366

联系传真:010598313668055

电子信箱:info@cdce.cn

 快递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京师大厦9604

邮编:100087

收件人:欧穗梅

请各试点高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关注本校跨省异地报考信息,加强自查和跟踪管理,加强对本校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做好统考相关工作。

  

附件: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doc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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